即将过去的2021年,秦淮法院这些数字值得记住……
回首2021...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时光荏苒,2021年匆匆走过。回顾这一年,秦淮法院围绕审判执行核心工作,忠诚守护公平正义;紧扣区委中心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抗击疫情等方面展现了自己的担当与作为。
这一年,秦淮法院人经历了太多,也见证了太多。现在,让我们跟随记忆的脚步,一起回顾秦淮法院2021年这些令人难忘的数字:
“16年”
2005年,某处地块建大型商场,在夯实地基过程中,周边小区部分房屋出现墙面开裂等情形,各方一直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经过无数次协调,各方初步接受分三档进行定损,确定补偿方案。1月11日,朱教莉法官、法官助理石玥再次前往当事人家中,对系列案件进行现场调解、见证协议签订,十多年的矛盾画上句号。
现场调解、签订协议
“首起撤销婚姻案”
1月13日,秦淮法院王冬青法官宣判了南京市首例依民法典判决的撤销婚姻案件。该案中,妻子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丈夫起诉撤销婚姻获得法院支持。
“30年”
2月7日上午,秦淮法院举行“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奖仪式,为在法院工作满30年的2名在编干警颁发荣誉奖章,秦淮法院副院长王迎新、知识产权庭党支部书记尹春荣获荣誉天平奖章。
“10大案例”
3月8日,正值“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秦淮法院联合秦淮区妇联、秦淮区月牙湖街道、晓平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心语驿站社工事务所等单位,在梅花山庄社区举办发布会,发布《秦淮法院家事审判白皮书》《秦淮法院保护妇女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执行事务“全流程、一站式”
4月1日,秦淮法院执行“854模式”升级运行,配合升级改造后投入使用的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事务中心,实现了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集约化、标准化、模块化、规范化运行,也进一步优化了司法服务环境、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好意同乘第一案”
2021年4月23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对秦淮法院依据《民法典》新规定审理的一起“好意同乘”案件进行了专题报道。
“八周年”
自2013年原秦淮法院与原白下法院合并成秦淮法院,已过八年。4月30日上午,秦淮法院隆重举行建院八周年院庆,回忆过往,共谋发展。
“庆祝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光华路主会场
7月1日下午,秦淮法院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 “七一”表彰大会,回顾党的光辉历程,缅怀党的丰功伟绩,赓续党的优良传统,表彰优秀个人和先进党组织。
▲俞家巷分会场
▲执行指挥中心分会场
“3000余人次”
7月,禄口机场出现新冠肺炎病例,南京市疫情防控迅速升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秦淮法院闻令而动,疫情期间共出动3000余人次进网入格参与防疫,共筑“防疫长城”。
“9年”
2012年,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经法院判决被告需给付相应款项。判决生效后,被告部分履行后突然“人间蒸发”。9年后,因“炫富”视频终于找到被执行人下落,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9月7日,双方庭上达成和解,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汇景北路148号”
为了更好的发挥法庭服务基层的功效,经院党组决定,2021年9月29日,秦淮法院红花法庭及少家庭正式搬迁至秦淮区汇景北路148号红花法庭大楼办公。
“罚款5000元”
10月22日上午,在秦淮法院开庭过程中,旁听人员张某在开庭期间大闹、喧哗,未经法庭允许的情况下,擅自用手机对庭审现场录音录像并抗拒执法,袭击法警。合议庭经研究决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五千元的处罚。当天下午,张某真诚悔过、写下悔过书并主动缴纳了全部罚款。考虑到张某的行为以及思想态度的转变,秦淮法院决定依法提前解除拘留决定。
“1周年”
截止2021年11月3日,“李璇法官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一周年。一年来,通过诉调对接、答疑疏导、送法上门等方式,受到了企业家与群众的热烈欢迎,为秦淮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一份力量。
“4773万元”
11月18日,全国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江苏省高院将分会场设置在了秦淮法院,并与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连线。秦淮法院采取线上线下同时发放的方式,集中发放案款4773万元,涉及案件70件,其中线上发放4318.6万元,到场领款当事人26人,涉及金额454.4万元。
“第八个国家宪法日”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秦淮法院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通过送法进社区、进校区、进园区,秦淮法院为居民奉献了“法治大餐”。
“二等奖”
12月24日,第八届“金法槌奖”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结果公布,秦淮法院微电影《生机》荣获二等奖,这也是《生机》自荣获第六届“平安江苏”三微大赛三等奖后,再次荣获重量级奖项!
编辑:高 远
再获佳绩!秦淮法院案例在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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